《续平度县志》序二
学人称纪载之书,或统言曰“史乘”、“史国”。史乘即邑志,非古所谓晋之乘也。志之体例有与国史同者,有与国史异者。然欲求志书之完善,非深通史法具才、学、识三者之长,则其书虽成亦不为识者所推重。以是古之志书如《武功》、《灵寿》,在今人虽有异论,要不能不谓为名著。
平度志书,余所见者唯“道光志”,二十六年保令在任所编纂。前此康熙五年知州李世昌所修之志书,板已久毁,其书亦仅有存者。光绪十九年、三十一年,省札饬修《平度志要》、《乡土志》,并颁发条例。 二书成,亦未经印行。二十三年冬,前县长丁君济岑奉省令,招集各机关立“续修县志委员会”,延尚、李、崔三君分任编纂。第五路民团指挥张公以局中经费不足,复捐廉助之。尚、李、崔三君皆学有本源,熟志乘之义法,深知其难,不肯苟且从事。余莅任后至十一月,书成脱稿,属余弁数言于卷端,余因序其事之缘起如此。至于新志之体例、纲目,际时势而与前志有异同,与夫编纂者用意之所在,则阅者能自得之,无待余之赘言也。
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丙子冬十二月,平度县县长刁承襄撰。